學生兵役緩徵﹝儘後召集﹞作業辦理程序 一、辦理對象: 緩 徵:尚未服役之及齡生、復學生、轉學生 儘後召集:新生、轉學生、復學生,且已退伍之後備軍人 二、辦理時間: 以上辦理對象請繳交學生兵役調查表及相關證明 文 件影本,於開學後一週內送至 軍訓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