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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殺防治Q&A
迷思Q&A
Q1:常見的自殺迷思有哪些?
A:過去,社會大眾對於自殺有許多錯誤的看法;概括來說,一般人對自殺會有以下十四點迷思,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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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論自殺會讓本來不想自殺的人,變得有想自殺的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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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說想要自殺的人,不一定真的會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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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高度自殺危險性的人是抱持著必死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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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高度自殺危險性的人一定是有特定的原因才會想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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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殺乃是突然發生,不可能提早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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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自殺的人並不會尋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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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高度自殺危險性的人在心情變好之後,就表示自殺危機已經解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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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跟別人說想自殺的人,其實只是想得到別人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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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自殺的人都是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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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自殺的人都有心理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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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憂鬱症的人一定會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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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一旦想要自殺,他就一輩子都有會自殺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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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不會知道任何自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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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留下遺書的人其實不是真正想自殺的人。
Q2:談自殺是危險的;一旦談到自殺,會使不想自殺的人也想自殺?
A:No!這是個錯誤的觀念,公開地談論自殺的話題並不會讓人有想自殺的念頭!但是,對於想自殺的人而言,若有人能及時和他談一談,才能夠儘早地幫助他,降低他真的去自殺的危險性!最重要的是,要有機會且能傾聽,並與想自殺的人討論他對自殺的看法,適時地給予關心,鼓勵他嘗試接受或選擇適當的協助。
Q3:說想要自殺的人,不一定真的會自殺?
A:No!有8-9成自殺的人在自殺前會向身邊的人表達出想自殺的念頭與求助訊息!所以適時敏感覺知,提供關心和協助是非常重要的。
Q4:具高度自殺危險性的人,是抱持著必死的決心?
A:No!他們並非一心一意求死,而是內心充滿矛盾;雖然他們感到絕望、痛苦,想要結束生命,但他們一方面也希望有人可以及時地提供幫助,以順利地度過目前的難關。所以危機也可視為是轉機。
Q5:具高度自殺危險性的人一定是有特定的原因才會想自殺?
A:No!會自殺的原因是多重的(例如親子關係發生問題、學校適應困難、生活壓力事件、身體問題、情緒困擾、認知偏差等),可能同時受到好幾個原因相互影響而產生的念頭,所以在瞭解自殺的原因時,要試著以多方探索的態度來幫助想自殺的人喔!
Q6:自殺乃是突然發生,不可能提早預防?
A:No!自殺有一些潛在性的因素,瞭解這些潛在性的因素可以幫助專業人員提供適當的協助和介入以預防自殺的發生。雖然無法做到百分之百的預防自殺,但自殺的危險性是可降低的!所以,要能及時地評估危急學生自殺的危險性,並且針對危險性高的學生進行危機處理及關懷,以做到預防效果。
Q7:想自殺的人不會尋求幫助?
A:No!根據一項研究顯示,約有百分之七十五自殺身亡的人在自殺前三個月內曾經找過相關醫療專業幫助,因此想自殺的人是會想要尋求幫助的。
Q8:當高度自殺危險性的人在心情變好之後就表示自殺危機已經解除了?
A:No!警覺性仍要繼續保持。想自殺的人心情變好並不表示他想自殺的危機解除了,相反的,有可能表示他對想自殺和不想自殺之間的衝突因某些原因而消失,而讓他決定了以自殺作為解決問題的最終方法。
Q9:會跟別人說想自殺的人,其實只是想得到別人的注意?
A:No!自殺的人並不一定只想要得到關注,他們也希望有人能夠聽到自己的吶喊,也想要找出減輕痛苦的方法。
Q10:想自殺的人都是瘋子?
A:No!想自殺的人並不適合用瘋子或發瘋等字眼來標籤他們的行為,因為自殺行為和瘋狂並不相同,事實上自殺行為的起因是多重的,而且只要接受適當的協助,其實是可以改善的。
Q11:想自殺的人都有心理疾病?
A:No!並非只有心理疾病的人才會想自殺。當情緒低潮或承受的壓力大過於自我能調適時,也有可能會想自殺。
Q12:有憂鬱症的人一定會自殺?
A:No!憂鬱分數也是預測自殺的預測因素。國內外許多的研究都指出憂鬱症與自殺之間有高度的相關性,憂鬱也常可顯著預測自殺行為的出現;因此憂鬱的早期篩檢與介入,常被用做是有效預防自殺的方法;但是這二者並非是必然的關係,並不是有憂鬱,都會自殺;或自殺的都有憂鬱。重要的是,要教導與關心學生如何覺察與辨識自己的憂鬱情緒,並且學習用各種建設性、較正向的方法來調整壓力與自己的憂鬱情緒,而不要採用自殺方法來解除痛苦。
Q13:一個人一旦想要自殺,就一輩子都有會自殺的危險?
A:No!自殺過的人,如果導致其自殺的危險因子(如:憂鬱情緒、負向思考、壓力等)沒有降低,則再度自殺的危險性仍高。但當自殺未遂的人的導致自殺的成因能有所改變後,通常尋死的想法就會減少。
Q15:兒童不會知道任何的自殺方法?
A:No!兒童通常會從電視新聞、節目或相關媒體學到自殺的方法,以及兒童重要的親人或朋友,都可能成為兒童模仿的對象或方法。
Q16:沒有留下遺書的人不會想自殺?
A:No!只有約三分之一自殺身亡的人會留下遺書。
自殺防治Q&A
Q1:跟自殺可能相關的生活(壓力)事件有哪些呢?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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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生活上的困境:例如學業表現不理想或遇到瓶頸、情感上的失落、爆發人際或親子衝突事件等,都是青少年常見的壓力事件;另外還有經濟或社會地位遭受重大的打擊、身體狀況突然變差,健康或外貌上的改變、因酒精或藥物中毒而導致的心智耗弱、判斷力變差等。對這些生活中發生的壓力,若個體不知如何有效應對,因而產生無助感、無望感,便可能促發自殺的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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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面情緒與負面想法的產生:例如反覆地害怕、擔心、沮喪、無助、絕望等感受接踵而來所產生的憂鬱感,或是自責、憤怒、自殺意念等負面情緒的產生,皆可能成為急性危險因子。要注意的是,對憂鬱的病人而言,當這些情緒發生在憂鬱狀況突然獲得改善或初期病情好轉的時候,可能更容易產生自殺意念。這是當憂鬱症狀中的動作遲緩、疲累因素已改善,但自貶、罪惡感及自殺意念等症狀未改善下,反而可能去執行原本無法實行的自殺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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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儕間的模仿行為:例如聽到別人談論某人有自殺行為與其方法,或在媒體看到自殺的報導,或經由認同與模仿,在同儕或偶像自殺後也興起自殺意念,加上媒體對自殺案件的不當報導,皆可能加速青少年自殺行為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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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殺工具或途徑的取得方便:在校園中若有非法工具的取得途徑,如非法藥品、致命物品等,皆可能會加速自殺行為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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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社會文化的影響:對幼童、青少年、女性與老年人而言,家庭社會中不平等的權力地位與勞力分工,以及家庭婚姻暴力,往往是導致其自殺的生活壓力事件。以女性而言,在家庭中長期感受到自己無法控制自己的生活,可能變得較被動,對許多人、事、物都感到負面悲觀及缺乏自信;許多女性除了家庭外還有工作,而且普遍負擔家庭中大部分家事;以往在華人社會的脈絡下,女性更常需面對世代之間的角色衝突,如婆媳問題;此外,由伴侶、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員所施加的嚴重或持續的身體暴力或精神虐待,都可能導致自尊心及自我價值感喪失,進而衍生出自殺行為。
Q2:自殺有徵兆可言嗎?可能徵兆有哪些?
A:有以下自殺徵兆的人,在短期內較有可能會嘗試自殺,包括:一個人目前的憂鬱程度與自殺意念偏高,都很有可能以自殺來解決問題。教育部所出版的校園自我傷害防治手冊中,進一步將自殺的可能徵兆分為語言上、行為上、環境上以及併發症的線索,愈多徵兆愈要提高警覺,及時要介入進行危機評估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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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上的線索:表現想死的念頭,可能直接以話語表現出來,也可能在其所做的文章、詩詞或圖畫中表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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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上的線索:
(1) 突然、明顯的行為改變。
(2) 出現相關的學習與行為問題。
(3) 放棄個人擁有的財產。
(4) 突然增加酒精或藥物的濫用。 -
環境上的線索:
(1) 重要人際關係的結束。
(2) 家庭發生大變動,如財務困難、搬家等。
(3) 顯示出對環境的不良適應,並因而失去信心。 -
併發性的線索:
(1) 從社交團體中退縮下來。
(2) 顯現出憂鬱的徵兆。
(3) 顯現出不滿的情緒。
(4) 睡眠、飲食習慣變得紊亂、失眠、顯得疲倦、身體不適。
Q3:有哪些因素可以保護一個人不自殺呢?
A:簡單來說,可以分為三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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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一個人活下來的理由:研究指出想到責任或恩情未了、未來的盼望與未完成的事、或本身信仰宗教的不允許、或者社會道德的禁止、或怕遭受批評、怕死等,是使曾有自殺意念或自殺企圖者停止執行自殺而想要活下去的主要理由;所以,進入個案經驗中,帶他或她找到最可以讓自己關注且活下去的動力,就能降低自殺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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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覺到社會支持的程度:知識性的支持、實質性的支持(如金錢支持)、以及情感性的支持(如與家人的親情支持)等也是保護當事人不會自殺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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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人陪伴在身邊,也會直接形成保護因子,降低當事人執行或完成自殺的可能性。
Q:如果我或身邊有人具重度的自殺危險性,該怎麼辦?
A:在經過危險性評估後若發現為極端嚴重的或重度的自殺可能性時,有幾個立即的處理方式要進行,包括:-
立即進行是否需要「馬上送急診並住院」的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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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24小時的陪伴和監護,不可獨處。因此,評估後危險性高者最好儘速送急診並住院觀察;在經由兩名精神科專科醫師簽署後,可強制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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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量去除可能的危險物品,如刀、藥物(可代為保管,千萬不要丟棄,因為原本有在服藥的個案還是得繼續服藥,突然停藥會造成更大傷害)、繩索、木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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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對方危機時可以立即聯繫的電話。
Q4:什麼是哀傷輔導?
A:哀傷輔導通常是幫助自殺身亡者周遭的人宣洩哀傷情緒,以及處理因自殺者身亡而產生的罪惡感、羞恥感、孤獨感,進而接納同儕死亡的事實,並重新找到生命的意義。通常周遭的人對於自殺事件會有以下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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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他會選擇去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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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知道他會自殺,如果我當時可以多做一點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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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反應正常嗎?我會難過多久?難過要如何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