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學貸款學生「補繳差額繳費單」申請
一、依教育部104年1月30日臺教技(四)字第1040009311號函辦理,
即日起 「語言實習費」不可以貸款。
二、如果要辦理就學貸款學生,請線上登記製作實習費差額繳費單。
三、經查未完成實習費繳費者,就學貸款將不受理註冊
四、學雜費需扣減後辦理就貸項目:
具學雜費減免身分學生,請先完成學雜費減免申請,再辦理就貸。
符合減免身份學生,若全額貸款將不受理,請學生至台灣銀行各分行更正貸款金額。
五 、欲辦理就學貸款或已完成就學貸款對保者,自行上台新銀行學雜費繳費網下載「繳費單」,若尚未製作繳費單者,請與生衛組聯繫製作。( 台新銀行學雜費入口網 )
六、請持實習費繳費收據及就學貸款對保單、學雜費註冊通知單至學務處完成就學貸款註冊。
七、若有疑問請電洽生衛組037-651188分機2102,或Line (ID:ydulife) 。
註1:應繳實習費未繳費者,擬不受理就學貸款。
註2:就學貸款截止後,就算完成對保,沒有繳回者(對保單、註冊單、實習費收據),視同未貸款。
請同學提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