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本部前以107年9月18日台教学(三)字第1070146474号函送旨揭注意事项,并以108年1月21日台教学(三)字第1080008716A号函(均谅达)发「大专校院迎新活动性别事件防治之后续监管机制」在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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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查「校园性侵害性骚扰或性霸凌防治准则」及「校园安全及灾害事件通报作业要点」相关规定业于108年修正,爰配合修正本注意事项,请各校落实预防学生相关迎新活动发生校园性侵害、性骚扰或性霸凌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