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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据卫生福利部109年8月14日卫授家字第1090701115号函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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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检附该部来函影本(如附件)请转知家庭教育中心、各级学校谘商中心、资源教室、授课教师或其他相关单位于执行业务或教学过程中,如有接触到怀孕且具婚姻及生育辅导需求之身心障碍学生,应提供所需支持服务或协助连结相关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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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据卫生福利部109年8月14日卫授家字第1090701115号函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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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检附该部来函影本(如附件)请转知家庭教育中心、各级学校谘商中心、资源教室、授课教师或其他相关单位于执行业务或教学过程中,如有接触到怀孕且具婚姻及生育辅导需求之身心障碍学生,应提供所需支持服务或协助连结相关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