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转卫生福利部有关身心障碍者婚姻及生育辅导之需求,请加强学校机关人员敏感度,以察觉身心障碍者需求,提供服务或协助连结资源1案,请查照。 2020-08-25 学辅中心 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 一、 依据卫生福利部109年8月14日卫授家字第1090701115号函办理。 二、 检附该部来函影本(如附件)请转知家庭教育中心、各级学校谘商中心、资源教室、授课教师或其他相关单位于执行业务或教学过程中,如有接触到怀孕且具婚姻及生育辅导需求之身心障碍学生,应提供所需支持服务或协助连结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