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桃园市原住民族学生奖助要点规定办理。
二、申请资格:
(一)设籍桃园市4个月以上,就读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国内公(私)立大专院校及公(私)立高中职原住民族在学学生。
(二)家庭总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桃园市最低生活费2倍以下(即新台币3万4,372元以下)或具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证明者。
三、奖励额度:
(一)高中(职)每名每学期新台币三千元。
(二)大专院校(已含研究所)每名每学期新台币六千元。
四、依要点规定若已领取与本要点各项之同性质奖励或补助者不得申请。
五、受理期间:115年3月2日(星期一)至115年4月7日(星期二)受理申请,请依要点规定检附申请文件(含所得证明及户籍证明影本)。
育达科技大学 学生事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