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达科大 学务处

转知新北市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原住民学生奖学金,申请至9/16(二)送至体课组。

  • 2025-08-26
  • 课外组
一、申请资格︰
(一)具原住民身分,并设籍新北市满6个月以上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在学学生。
(二)未领有其他政府机关及公营事业单位之奖助学金。
(三)当学期(113学年度第2学期)无记过以上处分。

二、本奖学金申请时,申请标准如下:
(一)学业优秀奖学金:113学年度第2学期有记过以上处分者不得申请。
1.就读公立高级中等学校(含五专一年级至三年级):学业或智育成绩总平均75分以上;具低收入户证明者,学习成绩总平均60分以上,发给新台币(以下同)8,000元整。
2.就读私立高级中等学校(含五专一年级至三年级)或私立大专院校:学业或智育成绩总平均75分以上;具低收入户证明者,学习成绩总平均60分以上,发给1万元整。
3.就读国内外研究所:学业或智育成绩平均80分以上,硕士班发给1万5仟元整,博士班发给2万元整;具低收入户证明者,学习成绩总平均60分以上,亦同。但公费留学、在职进修及第三年起之研究所学生不得申请。
(二)升学奖学金:
1、通过各升学管道进入新北市境内高级中等学校或五专就读者,入学当年度发给3,000元整。
2、通过各升学管道进入非新北市境内高级中等学校或五专就读者,入学当年度发给1,000元整。3、考取大专院校者,考取当年度发给5,000元整。(三)就读各类附设进修学校之学生,不得申请前项升学奖学金。

三、申请文件:
(一)学业优秀奖学金:
1.申请书暨领款收据:须经就读学校完成初审核章。
2.113学年度第2学期成绩单暨奖惩纪录(或证明):请以萤光笔标示学业或智育平均成绩,若为影本须加盖「与正本相符章」及「学校承办人职章」。
3.区公所核发之法定低收入户证明(如无此身分则免附)。
4.最近3个月内户口名簿影本(勿省略记事)。
5.邮局帐户存折封面影本(帐户非学生本人,请附亲属邮局帐户封面影本和亲属身分证正、反面影本)。
(二)升学奖学金:
1、申请书暨领款收据:须经就读学校完成初审核章。
2、学生证影本(盖有114学年度第1学期注册章)或在学证明。
3、户口名簿影本(勿省略记事)。
4、邮局帐户存折封面影本(帐户非学生本人,请附亲属邮局帐户封面影本和亲属身分证正、反面影本)。

四、申请方式:
请于114年9月16日(二)前备妥资料送至体课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