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发掘更多具有潜力的原住民运动选手,并激发原住民学生优异潜能,本会将扩大支持协助原住民族运动人才发展,向下扎根于国中、高中及大专阶段,并稳定扶植具发展潜力之原住民学生运动员,以利未来向上衔接国家级培训体系,爰办理本计画。
二、补助对象:
(一)以个人项目为主,双人及团体参赛成绩不予采计,并且具有国民中学、高级中等学校及大专校院在学学籍之选手为限,同一选手如同时具有二项以上运动赛会成绩者,应择优申请。
(二)全运会、全大运公开组及全中运绩优原住民选手:
1、全运会绩优原住民选手:获本计画培育项目114年度前3名且具学籍选手为限。
2、全大运公开组及全中运绩优原住民选手:获本计画培育项目115年度前3名选手为限。
(三)绩优选手之教练。
(四)培育项目重点学校或单位。
三、申请方式(期限):
(一)第一期:115年3月1日至115年3月31日,逾期不受理。
(二)第二期:115年9月1日至115年9月30日,逾期不受理。
(三)教练绩效奖金:
1、115年9月1日至115年9月30日,逾期不受理。
2、教练绩效奖金不与选手申请计画合并提报,另须检附获奖选手之原住民族身分证明文件、奖状、秩序册(须有申请教练之姓名)。
(四)由符合上开条件之学校或单位依本计画后附各式表件研提计画,向本会委讬设置之国立体育大学(原住民族运动人才育成中心)提出申请;如选手学籍转换,计画由新学籍学校提送。
育达科技大学 学生事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