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桃园市原住民族学生奖助要点规定办理。
二、申请资格:
(一)设籍桃园市4个月以上,就读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国内公(私)立大专院校及公(私)立高中职原住民族在学学生。
(二)家庭总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桃园市市最低生活费2倍以下(即新台币3万3,536元以下)或具低收(中低收)入户者。
三、奖励额度:
(一)高中(职)每名每学期新台币三千元。
(二)大专院校(已含研究所)每名每学期新台币六千元。
登入 育达科大 学务处